各相关学院及科研人员:
根据今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及重点工作安排,为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从认真组织开展好重大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出发,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一批研究课题,现决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论述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研究;
3、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重要论述研究;
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重要论述研究;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研究。
(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
1、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2、在“两个结合”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研究;
3、中国式现代化的共同特征与中国特色研究;
4、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要任务研究;
5、“五个必由之路”规律性认识研究。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
1、围绕《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相关内容的研究;
2、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中建设美丽中国相关内容的研究;
3、长春市发挥“八个表率”作用与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关系研究;
4、长春市强化“一主”担当,把握处理好振兴发展进程中六个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
5、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研究。
(四)其他相关内容
1、长春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研究;
2、“双碳”战略与长春经济增长路径研究;
3、长春市冰雪旅游特色产业研究;
4、长春市乡村振兴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研究
5、长春市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研究;
6、加快数字长春建设研究;
7、长春市黑土地保护研究;
8、长春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9、长春市红色文化资源蕴含的时代价值研究。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上述25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原则上只立一项。此外,还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现实问题,确立一定数量的自选课题(题目自拟),具体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2、对所有课题指南项目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社科规划办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待结项后确定。
3、对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三、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2022年度长春市社科规划办课题的负责人,需同时上交2022年度课题结项材料,否则不得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四、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7月17日当天上午9:00-11: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材料。
五、申报评审
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获得同意立项的课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六、成果形成及研究期限
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要在一年内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延期。
注: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需要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查看结项须知。
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邮箱:505062810@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