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处工作职责
1.研究和制定学校有关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政策,不断推进科技管理体制创新;
2.科研项目申请服务与全过程管理指导与服务;
3.科技创新平台、科研基地申报、建设与发展管理;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规划与管理;
5.科技奖励、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
6.产学研合作与技术转移管理;
7.科技统计、科技信息与学术交流服务
8.承担科学技术协会和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组工作。
科学研究处机构工作职责
科级机构名称 | 工作职责 |
科技项目管理科 | 1、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过程管理; 2、组织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鉴定); 3、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科研基地的申报; 4、省、市级成果登记与科技奖励申报。 |
科技开发合作科 | 1、与校外企业机构的横向科研课题立项、审批、管理及验收; 2、知识产权、专利申报审批及管理; 3、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技术合同审批; 4、科技创新平台,科研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管理。 5、科技成果推介与转化。 6、科技学术交流及科协日常工作; |
人文社会科学科 | 1、人文社科类各级项目的组织申报、综合管理; 2、组织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结题、验收; 3、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课题立项、审批、管理及验收; 4、人文社科类科研机构、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 5、人文社科类各级各类成果登记与奖励申报。 |
综合规划管理科 | 1、国家各部委项目的组织、申报及过程管理; 2、国家各部委,行业联合会奖励申报与成果登记; 3、国家各部委科技创新平台、科研基地的申报; 4、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科研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5、科技成果统计及科技网络信息化建设; 6、学校科研业绩考核与评价; 7、各级各类文件接收与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