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落实科技部“全国科技支疆行动”工作精神,按照《全国科技援疆规划》,吉林省科技厅现征集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为吉林省内拥有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科技创新团队等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要求是成熟的、能够体现吉林省技术优势、具备产业化应用基础,且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科技成果类型为已获得国家认定、具备省部级以上相关证书或奖励证明的专利技术成果,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科技进步奖等,成果获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之后;
三、吉林省科技厅将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并推荐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将对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支持后,将根据项目承接要求,在全疆范围内遴选优质承接单位,由新疆单位和技术提供单位合作进行项目实施,项目经费30万元左右;
四、请按要求填写附件1,并于2020年9月22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648524307@qq.com。
联系电话:85716280。
附件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推荐表.doc
长春工业大学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