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关于《长春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长春工大科字[2019]10号)的通知内容见附件。
该通知涉及2019年到账的横向课题和专利转让,请相关课题负责人于10月24日(周四)之前将2份合同原件、加盖财务公章的进账单、专利证书复印件交至科研处1354室,用于办理技术合同登记。
《长春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长春工大科字[2019]10号).pdf
长春工业大学横向课题业务招待费审批表.doc
联系电话:85716280。
科学研究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