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
省教育厅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于2022年6月、12月分两次组织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类型包括科技、社科、产业化及就业专项,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9、2020、2021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核同意的2018年度的项目,相关项目已完成研究工作且达到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1)。
2018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的项目,需要填《2018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且应尽快完成研究工作。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2年6月、12月。
三、结题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处统筹领导,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采取相对集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专家组审阅材料、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四、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于5月19日和11月21日前将汇总的《2022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2018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275902367@qq.com邮箱。
(二)结题验收工作将分长春、吉林两个区域开展,评审专家将由省教育厅统一选派,各高校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会。
(三)答辩结束后,根据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的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项课题”。其中设A类5%左右、B类10%左右、C类15%左右,评价等次将在结题证书中予以标注。
(四)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验收工作。
五、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
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2-4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
纸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及地点、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送要求
各学院,科研机构要对本部门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