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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0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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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的决定《吉林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决定于2022年10月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聚焦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立健全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社科成果评价体系,坚持做到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推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精品力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成果申报

第十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第十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凡在20201月1日—2021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成果均可申报。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授权省属社会组织、各市(州)社科联及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做好本团体、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动员、成果申报、成果审核等工作。

三、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管理系统”实名注册,并参照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按照时间要求录入个人申报信息。研究报告类成果以光盘形式申报。

申报材料:纸质申报表两份(申报系统下载打印)。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类1份;著作类2份)。论文类需提交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复印件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和研究报告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各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和研究报告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材料袋里,材料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

长春以外地区由所在市州社科联组织申报。长春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由其科研管理部门直接组织申报。组织申报单位管理员对本申报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所有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透漏个人信息等),评奖办将不予受理。

时间安排

学校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学校网上申报阶段(10201030上午11点之前

学校申报时间截止之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理由的补报。请各申报人合理安排好时间,确保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申报工作。

2、学校材料报送阶段(1031-11月1日上午11:00之前

报送材料要求:经过各学校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装入档案申报材料袋正面粘贴申报材料清单

五、其他事项

1、本届评奖所需申报材料和《实施细则》从吉林社科网 (http://www.jlass.org.cn/)、吉林省社科联网(http://www.jlskl.cn/ )、吉林省社科联学会群( QQ:179808553)、市州社科联群(QQ:702095915) 和高校科研群( QQ:236472652)下载。

2、申报成果不论获奖与否,成果原件一律不予返还。

注: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学校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科研处

2022年10月20日


  • 附件【清单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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