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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社会科学项目及就业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2    来源:     点击:

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年度科研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20、2021、2022 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 2019 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科学项目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 1)要求。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预计6月末进行答辩评审)。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确定 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题课题”。其中设 A 类 5%左右、B 类 10%左右、C 类 15%左右;评选出双 30 佳“最具转化价值成果”和“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并颁发证书。

(三)以学院为单位531日前将《2023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505062810@QQ.com邮箱其中附件2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纸质材料接收时间为:5月22日---5月31日15: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三、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3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万字);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高水平学术论文(含 SCI、EI、SSCI、CSSCI 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2-4 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

注: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通知要求。

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科研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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