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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中国(吉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3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提高我校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长春工业大学经注册备案成为中国(吉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吉林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

预审条件:新专利申请,且专利案件属于吉林保护中心服务的技术领域: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共 116个国际专利分类(IPC)主分类小类和48 个洛迦诺分类小类。(具体分类号详见附件1)。

预审说明

1.预审前请仔细阅读所有附件内容,需将审签盖章的发明人承诺书(附件2)、专利申请审查表(附件3)交至科学研究处1354室。

2.登录网址http://jilin.sino-web.cn/ ,选择“一窗预审”,点击“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账号登录后选择“预审申请”,新增预审案件,按系统要求上传预审承诺书(加盖公章)、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等相关材料,用户使用手册见附件6

3.专利预审申请提交成功后,吉林保护中心会对专利申请进行预审,用户可以在预审案件列表中查看进度、状态和审查详细信息。

4.发明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通过吉林保护中心预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发明人要立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该专利申请,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足额缴费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等信息反馈给吉林保护中心,保护中心审核合格后进行标注。未能通过吉林保护中心预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非快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下列各项专利申请,不得通过快速审查通道进行办理: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 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特殊说明:下列情况,取消发明人使用预审系统的资格,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提交虚假材料的;违反国知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局令第75)有关规定的;专利申请经预审合格、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多次违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及《承诺书》要求,导致专利快速审查无法顺利进行的;提交专利预审材料质量不高、经过反复多次修改仍达不到预期要求,半年内,此类预审材料占该发明人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的50%以上的;未经允许修改、盗用预审系统内信息或挪作他用的。

吉林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431-80785257

学校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431-85716280

 

    科学研究处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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