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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2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按照《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长春市科技局经前期申报和评审,确定2023年度第一批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发榜项目12项,并将《2023年度第一批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指南》予以发布,面向全国征集揭榜单位。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国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近三年内无科研失信行为或违规违法行为,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二)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三)与发榜单位不是隶属关系、不是关联方,且双方未就榜单任务开展研发;

(四)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技术成果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科研失信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项目揭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

(一)网上申报。揭榜单位在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注册、登录后,网上填报《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下载填写《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文本(发榜方填写信息不能修改),与相关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域外揭榜单位需同时将推荐单位正式推荐文件扫描上传系统),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9月20日。

(二)审查推荐。科研处负责审查推荐,项目负责人务必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纸件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系统受理后,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

(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三)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知识产权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术标准,实验室、生产线、关键设备图片等;

(四)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学术著作、论文等首页;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学术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五)如有参加单位的,还需提供揭榜单位与参加单位的合作协议。

五、限项规定

揭榜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研发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有在研的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揭榜挂帅”揭榜项目。

六、联系方式

人:刘畅   联系电话:85716256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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