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人员:
为鼓励激发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原创性研究,支持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造力黄金期脱颖而出,加速造就适应我省发展需要的青年学术和科技领军人才,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现将第八批“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接收材料时间:4月19日之前;
根据工作开展实际需要,时间安排或有调整。现场答辩确定日期、具体时间,将电话通知进入终评的选手。
二、托举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按《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吉林省科协云服务平台链接http://www.jlstnet.net/innovate/show-189.html)规定,托举期限为2024-2026年,共3年,入选者不超过30人,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首年4万元,次年3万元,末年3万元)。
三、推荐资格
按《管理办法》规定,推荐渠道包括具备资格的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和在吉林省工作的两院院士,吉林省科协现任主席、兼职副主席。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2人,每位推荐人限推荐1人。被托举人选应为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或医疗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放宽到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同一人选只能选择由单位或个人一个渠道推荐,在推荐书中选填相应内容。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推荐书》(见附件)和学会承担资格,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证明材料;
2.推荐书电子版发送word文档及带章pdf扫描件至指定邮箱;推荐书和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签字、盖章页可1份原件,其余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装订成8册,报送到科学研究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哲铭,85716280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ccut.edu.cn
科学研究处
2024年4月11日
附件: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