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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 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1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人员

鼓励激发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原创性研究,支持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造力黄金期脱颖而出,加速造就适应我省发展需要的青年学术和科技领军人才,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现将第“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接收材料时间:419日之前;

根据工作开展实际需要,时间安排或有调整。现场答辩确定日期、具体时间,将电话通知进入终评的选手。

二、托举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按《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吉林省科协云服务平台链接http://www.jlstnet.net/innovate/show-189.html)规定,托举期限为2024-20263年,入选者不超过30人,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首年4万元,次年3万元,末年3万元)。

三、推荐资格

按《管理办法》规定,推荐渠道包括具备资格的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在吉林省工作的两院院士,吉林省科协现任主席、兼职副主席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2人,每位推荐人限推荐1人。被托举人选应为199211(含)以后出生,女性或医疗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放宽到199171日(含)以后出生。同一人选只能选择单位或个人一个渠道推荐,在推荐书中选填相应内容。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推荐书》(见附件)和学会承担资格,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证明材料;

2.推荐书电子版发送word文档及带章pdf扫描件至指定邮箱;推荐书和证明材料用A4双面打印、一式8份(签字、盖章页1份原件,其余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装订成8册,报送到科学研究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哲铭,85716280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ccut.edu.cn

  

                                  科学研究处

2024411

附件: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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