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按照《关于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合同签订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合同编号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由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统一下发。签订合同前应由项目负责人打印在合同书封面。合同编号格式一般为“JJKH2025+四位数字+项目类别字母”,如JJKH20250001KJ。
2.委托与承担单位
委托单位为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承担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3.起止时间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项目立项时间从申报次年1月1日起。项目执行期限统一为2年,即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签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
4.项目经费与预算
合同书封面“项目经费”一栏填写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具体金额以分发各高校立项名单内拟资助经费为准,与“课题经费预算”内“经费来源”所填总额一致。课题预算中有关支出应遵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和《吉林省高校科研课题项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8〕615号)执行。项目负责人每年应向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经费执行报告进行备案;合同条款内乙方匹配资助经费按照各承担单位实际匹配的额度填写。
5.一级学科
填写项目研究内容所属的一级学科,格式为代码+名称,如:(0201)理论经济学。
6.研究类别
科学技术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
人文社科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对策研究。
思政专项、就业专项、产业化、语言文字专项直接标注相应专项名称。
7.成果形式
按照教育评价改革要求,项目成果形式可多元化,包含但不限于: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决策咨询报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品种等。
科学技术项目(含产业化专项):基础研究项目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
人文社科项目(含思政专项、就业专项、语言文字专项):评价重点是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等代表性成果的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
8.课题组成员和近期研究成果
课题组成员应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近期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的发表或出版时间应在项目立项前两自然年内。
9.研究进度和提供成果形式
研究进度应按照两年的合同期限合理规划进度。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在批准项目延期和人员变更等申请时,应将研究进度等内容作为是否批准的主要比对条件。
10.签订工作
吉林省教育厅盖章在系统内完成,无需前往厅内盖章,详情请见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说明(教师版)。
注: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报,详情参看附件。
以学院为单位到科学研究处盖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盖章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合同、申报书及预算表电子版(盖章版)PDF上传到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
学校联系人: (社科)卜 元 85716292
(理工)王一宁 85716256
科学研究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