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长春工大科字〔2023〕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长春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工作要求
1.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合同要求截止2024年底须结题但尚未完成结题验收的横向科研项目;未到结题日期但提前完成的项目也可提前办理结题。
2.结题验收提交材料要求
在新科研系统内上传横向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模版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提供对方签章。
二、时间安排
请于2025年3月6日前将甲方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PDF电子版上传至新科研系统,因故不能如期结题项目需将项目延期结项说明交至科学研究处。
理工科横向科研项目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5716280;
人文社科横向科研项目联系人:王一宁,联系电话:85716256。
科学研究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