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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0    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试点在推动标准实施、收集标准需求和推广标准化经验等方面的作用,国家标准委决定向各地方集中征集一批2025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动态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着重加强经验交流。

二、本年度围绕智慧农业、碳排放、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征集一批试点项目(具体见附件1)。

三、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026年—2027年,主要通过分析工作需求、梳理适用标准、建立标准体系、补充制定标准、标准实施应用、持续改进标准等相关标准化活动,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探索发现标准需求和总结推广标准化经验等。

四、试点项目建设期内,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标准委。

五、试点项目建设期满后,承担单位应对照《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开展自我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国家标准委。

六、国家标准委将分领域、分地区组织试点项目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有关试点单位通过实地参观、工作讲解、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深化试点项目经验总结、提炼和推广。

七、申报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jlau.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鸿 电话:85716500  15543777621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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