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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3    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航空研究院年度计划工作安排,航空科学基金管理办公室发布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民发专项)指南》、《航空科学基金(综合所专项)指南》、《航空科学基金(嵌入式计算机及基础软件专项)指南》《航空科学基金(GNC 专项)指南》。现组织开展 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人限报1项,单位申报数量不做限制,项目申请应在项目研究全周期内在职;

2.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采用全额资助方式。项目经费20-50万元,具体金额、内容见指南。民发专项、综合所专项、GNC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起止日期:2025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嵌入式计算机及基础软件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起止日期:2025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

3.申报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各申请人需要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合规、有效,经查实 存在伪造、编造、隐瞒和抄袭等虚假行为的申请人,在5年内禁止申报航空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报安排

1.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于2025年11月18日下班前将简版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材料审核表等电子版发送至jmrhb@ccut.edu.cn邮箱中;

2.本次申报涉及申报内容涉密审查及每个申请项目需向航空研究院缴纳800元评审费,如有意向申报教师请提前联系科研处宫鸿(电话:15543777621,85716500)进行涉密审查与费用缴纳协调。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 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民发专项)指南

附件2 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综合所专项)指南

附件3 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嵌入式计算机及基础软件专项)指南

附件4 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GNC专项)指南

附件5 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材料审核表(模板)

附件6 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7 简版项目申请书

附件8 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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