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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专家库征集专家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1    来源:科研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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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办公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专家库建设,提升专家参与国家科技管理活动的质量,支撑保障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征集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加入国家科技专家库(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5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行端正、学风学术正派,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等工作。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相关科技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3.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经验。

4.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5.在纳入国家科技经费审计备案范围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从事过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中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财务审计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

6.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民商等法律法规领域具有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专家征集入库采取自主申请方式,全流程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开展,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

1.专家凭本人自愿,对照专家库入库标准,扫码注册账号,联系科研处申请入库,科研处将协助创建本单位专家账号。

2.拟入库专家登录国科管系统补充个人信息,经学校审核、科技部人才中心统一审核后纳入专家库。

专家库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辉、刘雨婷(企业微信同步)

联系电话:85716256



科学研究处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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