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

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文社科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教育厅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7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年度科研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920202021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8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科学项目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要求。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题课题”。其中设A类5%左右、B类10%左右、C类15%左右,评价等次将在结题证书中予以标注;评选出双30佳“最具转化价值成果”和“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并颁发证书。

3、各学院在11月21日前将《2022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505062810@qq.com邮箱,纸质材料于11月23日下午3:30之前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4、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三、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万字);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2-4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

联系人:周涛  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科研处

20221027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