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拟建立专家库。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不断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专家推荐
专家由我省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推荐范围和条件为:
(一)推荐范围
坚持学科布局均衡、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统、高等院校和党政机关等部门中进行推荐。
(二)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人选需遵守宪法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体条件如下:
1.社会科学研究系统和高等院校推荐人选需满足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备条件);
(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学科带头人或者省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5)科研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
2.党政机关部门推荐人选条件:
(1)熟悉相关领域的动态与前沿问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于社会科学事业;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清醒的理论自觉和科学的思维方法;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咨询、评审、培训等工作。
三、专家职责
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相关咨询建议、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按照广泛参加、科学管理、规范使用、有序开发的原则建立。科研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和人员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汇总整理,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列入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库。
1.专家实行聘任制,原则上每5年聘任一次。
2.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相关专家。
3.建立专家档案,对专家本人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讯方式等相关信息定期更新。
五、具体要求
1.有意向科研人员需填写《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信息登记表》,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推荐统计表》。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对推荐人选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3.请于11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7085985@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