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项目申报人:
为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和引导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进一步关注长春、研究长春、建议长春,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特面向各单位发布2020年度定向课题选题方向并启动招标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长春市中心工作和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可行性、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招标项目简介
1.立项重点。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定向课题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将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同时关注当前长春市经济、文化、生态、意识形态和党建等领域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本年度招标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共立项5项,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共立项10项,每项课题资助1万元;自助课题共立项10项,无经费资助。
本招标项目共发布15个题目,作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选题指南,项目申请人可根据发布的选题指南拟定课题名称,作为项目指南课题;也可在选题指南以外,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课题题目,作为自选类课题。在项目确立上,原则上以项目指南课题为主,自选课题只进行少量的立项。申报人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注明所申报课题的类型(重点、一般、自助)。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成果形式。本招标项目的成果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重点课题报告不少于3万字,提要不少于5千字;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报告不少于2万字,提要不少于3千字。
2.研究时限。本招标项目的课题研究(含完成报告编写)自立项之日起,研究时限不得超过5个月。
3.本招标项目的评审过程等其他信息参见《长春市社科联(长春社科院)定向课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四、申报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较强科研能力,可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行政职务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实际部门领导也可以申报。
课题负责人仅限一人,必须切实承担课题研究并负责课题实施的组织与指导工作;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申报人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仅能申报一项,但以成员身份可进行多项申报。
五、材料申报及时间
1.材料申报。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投标书》一式4份,经所在单位科研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后统一交至科研处。填写《投标书》应严格遵循“填表说明”和栏目提示,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时间及联系人。请申请人于2020年5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5716292。
3.立项时间。长春市社科联(长春社科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投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专家评审,于2020年6月10日前发布中标公告。
4.合同签订时间。长春市社科联(长春社科院)和中标方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开始履行双方责任和义务。
六、投标注意事项
1.本招标项目《管理办法》、《选题指南》、《投标书》可在“长春社科网”下载。网址:http://139.212.252.114:8413.
2.投标方在投标之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
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若发现项目申报中存在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对相关单位(个人)做出撤销立项、通报批评等处理,并记入不良科研诚信名单,2年内不得投标本招标项目。
科学研究处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2020年长春市社科联定向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2:2020年长春市社科联定向课题选题方向.pdf
附件3:长春市社科联定向课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