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及重点工作安排,为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从认真组织开展好重大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出发,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一批研究课题,现决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机制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道路选择研究;
(3)、新时代“四个伟大”的内在逻辑研究;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研究;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研究,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为切入点;
2、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研究
(1)、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哲学发展历程的反思和展望;
(2)、新中国70年长春市社会发展与社会变迁研究;
(3)、新时代长春政协作用研究;
3、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研究
(1)、十八大以来长春市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体制改革研究;
(2)、“万人助万企行动”激发长春市民营企业活力研究;
(3)、“一带一路”背景下长春市城市形象塑造研究;
(4)、长春公主岭同城化研究;
(5)、长春市建成现代化特大型城市研究;
4、“青马”工程研究专项
(1)、对长春市红色文化资源、抗日战争重要遗址遗迹
等的保护和利用研究;
(2)、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管理研究;
(3)、新形势下长春宗教问题研究;
(4)、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研究;
(5)、长春特色智库建设研究;
5、其他相关课题
(1)、推进长春市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研究;
(2)、长春市文化场域设计研究;
(3)、长春市公益广告品质提升研究;
(4)、长春电影发展研究。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上述22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只立一项,共立22项。此外,还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现实问题,确立一定数量的自选课题(题目自拟),具体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2、对所有立项指南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5000—10000元。
3、对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三、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在承担2018年度长春市社科规划办课题的负责人,需同时上交2018年度课题结项材料,否则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他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7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一式3份
电子版:文件以姓名(张XX)命名。
五、申报评审
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获得同意立项的课题及时通知有关申报者。
六、成果形成及研究期限
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要在一年内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
学校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邮箱:505062810@QQ.COM
附件:长春市社科规划办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