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12 10:14:50][阅读16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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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2017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近期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时间及范围1.验收时间:2017 年 7 月。2.验收范围:(1)2014+2015 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不含专项)。(2)2013 年度以往,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3)本次验收之后,不再受理 2013 年度(含 2013 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二、材料要求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申请和佐证材料,并向学校科研处提交(具体包括: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不超过 5 分钟的 PPT 汇报)。截止时间: 6 月 22日下班之前,将材料报送到科研处。三、相关要求1.省教育厅将根据各高校申请验收项目总体数量和学科分布,组织安排结项验收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细致做好申请验收项目的预备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3.提交材料:(1)《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提交汇总表电子版。(2)《吉林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纸件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注:A. 封皮:“成果编号”不填;B. “课题名称”要与合同名称一致;(务必注意!)C. “学科方向(代码)”参照附件3,填学科名称汉字及4位数字代码;D. “项目所在学校”填 长春工业大学;E. “验收意见”和“组织验收单位意见”不填;F. 保证“验收成员名单”、“验收意见”、“组织验收单位意见”在同一页面。要求:A. 成员名单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包括顺序);B. 研究内容及成果形式必须与合同一致;C. 研究期限必须按合同要求进行。以上事项若有任何一项变更,均需填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新加入成员或成员顺序上调需附上该成员的成果(如发表文章)复印件。(3)佐证材料纸件一式6份及电子版。①佐证材料纸件按如下顺序装订:A、 社科项目合同(复印件)B、 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2篇以上)及著作(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复印件。C、研究成果报告(2-3万字)以上A.B.C为必须有的材料,纸件装订成一册(可胶装,也可A4纸左侧装订2钉简装)。②佐证材料电子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合同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如。张三)。文件夹内所含文件分别以“社科项目合同”(pdf格式)、“研究成果报告”(word格式)、“发表文章1”、“发表文章2”(pdf格式)等分别命名。注:验收材料中的论文和著作等成果必须是已经发表或出版,用稿通知等视为无效。联系人:卜元联系电话:8571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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