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3 13:51:36][阅读18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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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2017年度专项课题(以下简称“马工程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开始进行。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7年度马工程专项课题立项研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学习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线,把马克思主义重大基础理论以及实践应用问题作为专项课题研究的主攻方向,积极推进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设。 二、立项选题原则 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优势,突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点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课题,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战略,推进吉林老工业基振兴,建设文化强省;围绕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深入实施“植根”工程、“青马”工程等方面开展应用研究。选题自拟,选题所属学科不限。立项课题隶属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三、立项种类、数量及资助经费 2017年马工程专项课题立项种类分为一般自选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一般自选项目立项数量在10项以内,每项资助研究经费为1.5万元;重点委托项目立项数量在10项以内,每项资助研究经费为1.5万元至5万元。 四、成果形式、研究期限及日常管理马工程专项课题一般自选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课题组成员须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匹配的系列论文合计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1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发表的署名文章必须在文章结尾处署作者单位名为“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工程专项课题重点委托项目均为研究报告,研究成果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申报人只能选择1个选题申报马工程专项课题一般自选项目。《申报书》及《活页》请申报者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上查询和下载填写。《申报书》填报一式3份,《活页》填报一式6份。申报人不得使用旧有《申报书》及《活页》,违者按作废材料处理。电子版“姓名+《申报书》”、“姓名+《活页》” 发送到邮箱505062810@QQ.COM。 2.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马工程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 3.一般自选项目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和途径与其它类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同。 4、申报人选题设计论证、报送申报材料时间期限为,从现在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5、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注: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联系人:卜元联系电话:85716292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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