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9 10:52:33][阅读2805次]
|
下半年项目结项开始审核,审核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7日。请将要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将结项材料提交到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项目验收,上传相关材料。一、网上审批提交材料1、验收(鉴定)申请表请认真填写,有的不填写联系电话,项目编号填错,这样在形成相关项目信息会出错,也不方便及时反馈项目审核意见。2、上传综合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对比分析报告、项目任务书电子版。综合研究报告结构目录要与项目任务书的研究内容框架相符合,并完成相关研究内容,字数不少于5万字。3、填写经费决算表(表格在群共享中有),要求资金无余额,项目经费决算中只能有专家咨询费,不能有鉴定费。经所在单位财务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4、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获奖及推广应用情况)二、验收(鉴定)提交材料1、鉴定材料审核合格后,要向法规处提交项目验收(鉴定)方案(doc格式,群共享文件中有)电子版。项目组可推荐5位验收专家,要求教授(研究员)职称,熟悉项目研究内容,每个单位推荐专家不能超过2位,不能推荐本单位专家。验收专家经法规处或计划处搜索,在科技厅专家库中的,才可以作为验收专家。2、验收(鉴定)申请批准后,根据申报材料,网上自动形成验收(鉴定)证书草稿。鉴定后要提交5份以上验收(鉴定)证书(科技厅存档两份),函审的每位专家都要有手写的验收意见,专家组长还要有一份专家组意见。专家组长的验收(鉴定)意见采用验收意见的模板。在完成专家验收意见后,请将专家组长意见电子版发给计划处丁琳,以便系统内上传。3、提交鉴定情况登记表1份专家库新增专家,需要教授(研究员)以上职称,登录科技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详细填写相关信息,打印专家库信息,并经本单位盖章,将证明材料报送科技厅计划处丁琳审核后,纳入专家库信息系统。注:鉴定之后,请将鉴定材料和鉴定证书纸质版(一式1份)交到科研处,以便于归档。联系人:卜元联系电话:85716292
|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