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12 8:29:02][阅读31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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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 研究报告成果排版装订问题的通知 各社会科学研究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就成果排序装订等相关问题重申如下具体要求: 一、关于成果文本内容排序 1、规范的成果封面文字格式: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课题名称:黑体大号字) 项目编号:XXXXXX 项目负责人:XXX 项目承担单位:XXX 立项起止时间: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最终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
2、成果文本第2页文字内容: 课题组分工名单: 课题负责人:XXX 课题组成员:XXX、XXX、… 执笔人:XXX、… |
3、成果文本第3页起为“成果提要”。要求3000字左右。 要特别注意,“成果提要”是指成果内容的高度综合提炼,不是简缩的提纲目录,也不是研究过程的工作描述。 4、“成果提要”之后另起页为成果正文目录。目录要标明页码。 5、成果正文目录之后另起页为成果正文。 要特别注意,凡是运用自然科学研究模式进行逻辑陈述的,一律返回调整修改。正文文字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3万字。 二、关于纸张装订规格 最终完成的研究报告成果文本,一律用A4纸打印,白色硬厚封皮纸,胶版装订一式5份,连同其它结项材料一并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申请结项。 请各位相关在研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上述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一律返回修改后再报审。 吉林省社科规划办 2015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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