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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7    来源:     点击:
[2014/4/17 9:29:43][阅读3627次]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长春市“十二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长春市科技局制定了2014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14年5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

  二、申报程序

  1、确认申报资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注册,打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携带相关证件,到市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进行网上申报资格确认。相关证件包括:机关单位需携带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事业单位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

  2、网上系统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确认申报资格后,请登陆长春科技网“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系统申报,网址:http://www.ccst.gov.cn。

  3、推荐部门审查把关。采取属地申报原则,由申报单位根据年度计划(专项)指南的申报条件,将有关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到推荐部门;各推荐部门负责审查把关,综合汇总后,将推荐项目函及汇总表上报市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4、中省直单位可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同一申报单位(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允许申报1次1项;已有1项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申报同一计划类别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已有2项或以上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7周岁以下(按计划征集之日计算);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3、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4、优先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长春市域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项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要有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内容。

  5、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6、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满,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允许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85716292

  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88779537、88779776,联系人:常勇、赵利。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府政务中心四楼A区长春市科技局窗口

  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88987586 81736646,联系人:李忠诚、孙洪江。

 

 

 

2014年长春市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长春市“十二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在长高校院所以及其它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围绕新形势下关系我市科技、经济、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战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和组织实施重大战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操作对策,制定实施本计划。

  一、支持重点
  2014年政府软科学研究计划将设政府命题项目和自由选题项目。申请单位可根据指南所确定的研究方向,选择或自行设计有关课题。
  (一)政府命题项目
  围绕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改革与发展为主线,重点支持关于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抓好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等重大改革任务的研究;支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策研究;支持保护资源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建设智慧城市等生存性、发展性、安全性重大民生问题的研究;支持涉及科技创新重大关键性问题的研究。      
 
  (二)自由选题项目
  按照建设繁荣长春、和谐长春、开放长春、美丽长春、幸福长春的总体要求,围绕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建好城市、促进和谐等,支持其它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二、支持方式
  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三、申报条件
  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局级以上单位)与在长高校院所、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联合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
  四、咨询电话
  政策与法规处:88777252,联系人:周道广、李岩良。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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