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3 13:11:20][阅读26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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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7号)的要求,现将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设立后期资助项目,旨在加强基础研究,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潜心治学,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省属高校系统外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成果; (5)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按照教育部社科司文件通知要求,我省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将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4@sinoss.net。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处,由校科研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 4. 申报人需在2月18日之前将各申报项目的电子版和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5套,科研处。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85716292 5.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否则不予受理。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独家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附件:《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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