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27 11:31:22][阅读26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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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两年一次的科研奖励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奖励依据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如因个人相关信息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将不能进行奖励,以后也不再进行奖励。 2、请个人对自己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此次奖励范围依据为学校公布的科研管理办法。理工类:SCI及EI期刊检索论文; 社科类:EI检索、《新华文摘》《社科文摘》《文科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重要期刊论文、核心期刊论文等。 3、如个人信息未录入的,请录入完成后,于8月30日下班前到科研处进行审核入库,逾期不再受理。 2013年8月27日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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