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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外语研究专项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0    来源:     点击:
[2013/7/10 14:02:01][阅读2795次]

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外语研究专项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进一步提高本学科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加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与省外相关单位联合设立“吉林省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外语研究专项Ⅱ”),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语研究专项的等级认定及在研管理

    “吉林省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合作研究项目”纳入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系列,项目类别定为“外语研究专项”。本次立项性质为201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外语研究专项Ⅱ”,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项目研究成果正常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省外合作单位对在研项目实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二、关于外语研究专项的选题范围

    开展外语专项研究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和提高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具体选题范围包括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翻译学、外语教学理论、课程体系研究、语料库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国家语言战略与外语教学、双语教学、教师职业发展等方面。选题由申报人根据自己的学术优长自拟申报。

    三、关于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途径及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吉林省各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及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现职人员均可申报本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正在承担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能申报。

    2、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截止7月19日申报工作结束;

    3、申报途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核后报省社科规划办。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4、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只限选择一个选题进行申报。201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外语研究专项Ⅱ”《申报书》请申报者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中查询下载填写。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填报一式3份。非指定的《申报书》无效。

    四、关于立项种类、立项数量、资助经费及成果形式

    “外语研究专项Ⅱ”设立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由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经费由省外合作单位全额资助。2013年度共设立20项,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3万元。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为主,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主报告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左右,15万字以上,以书稿形式申请结项。

    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研究中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必须在文中注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本项成果得到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等字样。

    被评审批准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评审方式及评审时间

    由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与省外合作单位共同组建学科专家评审组,对本类项目申报材料按照评审原则标准进行严格评审,择优确定立项申报人。

    申报工作结束后立即组织学科专家评审。届时可在我办网站上查询申报结果。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85716292

 

科研处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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