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0 15:32:11][阅读35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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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度文科校内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以后出生)。 2、已有省级以上项目者不能申报(包括自筹资金项目)。 3、已得到二次校内基金资助的,不再资助。 4、以前年度校内基金完成不好的,不能申报。 二、申报者请先在“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中填报相关项目电子信息,不在网上填报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书要求打印,一式六份。 四、申报书由各学院签署初审意见,汇总后报学校科研处,个人申报不受理。 5、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范猛,联系电话:85716292 附件: 文科校内基金申报书.doc 科学研究处 2012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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