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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2    来源:     点击:
[2012/11/2 13:56:20][阅读3468次]
                        关于申报2013年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3年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开始申报,请详见通知内容,申报材料于11月28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85716256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按照《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2010-2015年)》要求,现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3年度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项目申报须紧密结合《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2010-2015年)》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
    (二)适应需求,促进发展。切实增强地方标准制定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健康安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突出创新,重点突破。围绕我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资源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标准研究和自主创新,加快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的转化。
    (四)瞄准空白,完善体系。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提出标准制定项目申请,以建立和完善我省地方标准体系。
    (五)技术成熟,必要可行。鼓励制定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承担单位具备组织、技术、资金等保障条件。
     二、申报范围
    (一)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突出种植业、养殖加工业、园艺特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基础等领域的标准。
    (二)围绕打造汽车产业基地、石化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建设,突出车用化学品、精细化工等相关技术标准;与食品安全标准衔接的包括基础、管理、产品分等分级、非食品安全质量要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三)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出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化工、生物制造、光电信息、电子商务、新材料、新能源、电动汽车、碳纤维、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应用等方面的标准。
    (四)围绕特色资源产业发展,突出人参、鹿、林蛙、矿泉水、硅藻土、油页岩开发等方面的标准。
    (五)围绕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突出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农业服务、金融、高技术服务、物业、家庭服务、养老服务、商贸流通、房地产、文化产业、服务外包、基本社会服务和旅游等方面的标准。
    (六)围绕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及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重点行业高耗能产品能耗,汽车、玉米化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标准。
    (七)围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公共医疗、公共文化等领域的标准。
    (八)围绕公共安全,突出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九)需将相关行政管理要求予以转化的各类技术和管理标准。
     三、报送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13年11月底前完成的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标准制定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规划与项目申报工作。
    (三)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四)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1.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函;2. 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3.地方标准项目草案;4.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五)报送时间:请各项目申报组织单位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唯一指定受理邮箱jldblx@126.com)及纸质文本(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过期不予受理。
    (六)省质监局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组织相关审定工作,根据审定结论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在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联系人:李 东  
    电话:0431-85237056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 1313室
    邮编:130021
    电子邮箱:jldblx@126.com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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