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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长春工业大学校内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1    来源:     点击:
[2012/6/21 14:55:04][阅读4256次]

关于组织申报长春工业大学校内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大力推动我校协同创新培育建设,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根据“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长春工业大学校内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协同创新建设项目应瞄准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以本学科本专业研究平台为基础,以跨学院协同交叉学科创新联合体的构建为重点,以提高学校创新能力为目标,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采取分层培育、择优支持的方式培育一批协同创新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由牵头组织协调负责人,填写《长春工业大学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提出项目总体实施目标,组织形式,及实施效果等;项目参加人参考校内基金申报书格式,填写分解任务部分项目申报书。

2、项目级成员要求3-5人,应由跨学院,不同学科的人组成。

3、协同创新专项项目,主要资助项目参与人。

4、项目成员组成采取自由自愿的方式。

5、如项目组织负责人,提出项目构想后,联系不到适合的项目参与人,可把项目统一报学校科研处集中发布,征集项目参加人。

 

三、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书(包括负责人申报书与参加人申报书统一装订在一起)一式二份,于6月27日前报学校科研处。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85716292,联系人:李丹。

附件 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科学研究处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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