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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8    来源:     点击:
[2011/9/28 11:05:55][阅读2314次]
关于申报2012年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9-28 10:09:52][阅读11次]

各学院、研究所:

    2012年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己开始申报,省科技厅发布了第一批申报指南,本次申报的计划类别包括: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和自然科学基金四个类别。

    201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体系中的“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项目指南将陆续发布。

    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并于10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并附申报清单。

    软科学项目申报联系人:李丹   85716256

    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人详细阅读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提交的各种附件材料和协作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

    2、今年采用2011年9月1日新版格式申报书,用过去自行下载保留的旧表格填报的材料无效。

    3、所有项目的计划执行周期为3整年,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课题所申请财政经费按规定做好预算。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省内企业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2、优先支持新认定的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吉林省创新型企业所开展的自主创新活动及所申报的项目。

    3、优先支持列入“双百”工程(“培养和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培育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对象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

    1、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二、三名为主要参加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特殊规定除外),并且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1项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计划类别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2项或以上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填报并上传。

    2、纸件申报:所有计划申报,均须按要求填写指定格式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按各类计划指定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申报书格式,以科技厅网站2011年9月1日新版格式为准。用过去自行下载保留的旧表格填报的材料无效。

    3、申报单位或协作(合作)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必须包含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或2011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4、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及其他材料规定格式,请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或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下载。纸件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10份(特殊规定除外),报送省科技厅相关计划受理处室。

    5、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6、受理时间:网上和纸件申报受理时间均为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2年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南.doc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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