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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

发布日期:2011-06-28    来源:     点击:
[2011/6/28 15:37:58][阅读2516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依托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步伐,根据《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长春市“十二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我们制定了“2011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7月18日
  二、申报方式
  1、确认申请资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春市政务中心四楼A区长春市科技局窗口(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进行网上申报资格确认,获取“系统注册码”。确认网上申报资格时,机关单位需携带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事业单位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
  2、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获取“系统注册码”后,登陆长春科技网“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ccst.gov.cn)。
  3、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在通过申报资格审查、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按2011年长春市各项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向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提交相关纸件材料及电子文本。
  三、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市级一个计划,各计划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2、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允许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四、市科技局窗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 勇赵  利
  联系电话:88779537、88779776

附件:

2011年长春市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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