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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30    来源:     点击:
[2011/3/30 10:59:30][阅读2924次]

 

 

 

各学院、研究所:
      2011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己开始申报,请各单位按照2011年度项目指南的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按时报送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政策
      1、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省内企业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2、优先支持新认定的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吉林省创新型企业所开展的自主创新活动及所申报的项目。
      3、优先支持列入“双百”工程(“培养和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培育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对象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的限项规定
      1、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二、三名为主要参加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计划类别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要求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填报并上传;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填报并上传。
      2、纸件申报:所有计划项目申报须按要求填写指定格式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及其他材料规定格式,请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或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下载,按要求装订成册。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4、受理时间:请各申报人于4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由学院统一将纸质材料一式10份并附申报清单,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不能将研究开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2、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3、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4、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其它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
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
http://www.jlkjxm.com/
      3、通信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邮编:130041。
      4、综合业务咨询电话:
           校内联系人:李丹
           校内联系电话:85716256
           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0431-88975536
      5、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
         15104481035、15104481036、15104481037、15104481038。
 

   附件:项目指南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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