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6/10 10:26:28][阅读13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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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研究所: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现已开始申报。 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5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请申报教师将材料于8月16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李丹、焦媛媛 联系电话:85716256 详细要求请见教育部社科司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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