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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2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引导全省理论工作者积极投身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一线,聚焦破解制约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现实矛盾、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开展研究,决定设立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专项,现将2024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推动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者聚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领域和各类群体,深入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一线,联合实践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易转化的研究成果,更好指导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实践。

二、项目类别、选题要求和申报条件

1.选题要求:将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社会上存在并需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予以解决的突出问题,推动新时代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作为研究方向。聚焦企业、农村、社区、网络等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领域和各类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选择一个部门 (单位)或一类群体,会同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人员联合开展研究。选题要以重点研究方向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选题应为科研选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不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内容不宜公开的课题,不在报送范围内。

2.申报条件: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专项项目负责人须为我省高校、党校、社科院具有相关领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础和较强组织能力的专家学者,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课题组成员中应包含该项目所涉及领域或群体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人员,须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优良学风。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课题承接单位应为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供良好工作条件和必要支持, 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项,超过申报数量不予受理。

三、成果形式、研究期限及相关要求

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2类,系列化论文+实践案例或研究报告+实践案例。

1.系列化论文要求项目负责人及课题成员在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含3篇),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否则不予结项。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2.研究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字数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 《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不予受理。

3.实践案例需聚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展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突出创新性、实效性,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字数在5000字左右。

四、计划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标准

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专项为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设立8项,每个重点方向确定1项进行立项, 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人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清醒的理论自觉和科学的思维方法;熟悉思想政治研究领域的动态与前沿问题,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学风严谨,作风正派,近5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

2.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度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专项立项标准严格按照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限定要求执行:

(1)申报人只能选择1个选题进行申报。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3)申报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9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4)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

3.基层思想政治实践专项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以学院为单位将《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 和《活页》(一式6份)报送到科学研究处1354室,电子版用U盘保存与纸质版一并报送。

4.申报人要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5.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后报送申报材料。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科研不端失信行为,如获立项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记入个人科研诚信记录,申报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实践项目。

6.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吉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经上报审批后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正式立项。

注: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科学研究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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