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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来源:科研处     点击:

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按照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省委和市委有关安排部署,根 据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设立专项课 题,并开展招标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立项方向。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项课题招标立项工 作,将忠实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  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中共长春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关于文化体制 机制改革有关精神,系统推进长春党史研究和红色历史文化资源 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更好地传承吉林文脉,为推动我市全面振 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文化价值和精神力量。

2.项目类别、数量及资助额度。本次课题招标项目,分为重 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4类。初步确定重大课 1项,资助10万元;重点课题立项3项,每项资助3万元; 一般课题立项10项,每项资助1万元;自助课题立项10项,无 经费资助。

3.项目指南。《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项课题指南》(以 下简称《指南》)开列的研究方向,作为本次项目申报的重要参 考。课题申报人主要参照《指南》来确定具体题目,也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围绕立项宗旨自行选定研究方向,自拟 研究题目。自拟题目者只能申报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

、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 学位(包括在读博士生),或者行政职务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须填写《投标书》一式4份(《投标书》可通过网络下载或电话联系获取),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 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规划研究处。申报人在提交《投标书》纸质版的同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3.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下班之前。

三、立项时限

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和专家评审,于2024年12月9日前发布中标项目公告

四、结项要求

 1.研究时限。本招标项目研究时限为8个月,应于20257月末提交结项报告。

 2.成果形式。本招标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其中重大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10万字,重点课题报告 字数不少于3万字,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2 万字。

 3.结项方式。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专家对上交的结项报告进行评审。获市级以上领导签批、被省厅级以 上单位采纳,或被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成果(北核以上为1篇,普刊为2篇),免结项评审,由评审专家进行内容审读。

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邮箱:505062810@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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