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历史文化研究,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申请设立省社科规划“满铁研究专项”的复函》等文件的规定,吉林省社会科学院联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决定设立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满铁研究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及视察吉林、视察东北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发展实际,充分发挥省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推进中国满铁史料中心和满铁数据中心建设,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社科力量。
二、项目类别
2025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满铁研究专项”项目类别分为2类,分别是:一般项目和博士青年项目。
三、选题要求
申报人需要根据申报通知中所列的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确定具体的项目选题进行申报,申报人可对研究方向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完全改变研究内容,申报项目题目必须与重点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四、申报条件
本次专项项目面向全国公开进行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所属本科院校,省级及以上社科院(社科联)、党校(行政学院)以及相关党政机关、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和财务审计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抓实全过程管理,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项目申报人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学风严谨,作风正派,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一般项目申报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博士青年项目申报人需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限项条件
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本次专项项目不限制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在研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其他限项条件参照202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规定执行。
五、成果形式和研究期限
本次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以课题组名义完成研究任务后方可申请结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并追回研究经费,同时计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专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1项,可以提出结项申请:
1.出版相关领域学术专著1部(含)以上,专著书稿字数不低于15万字;
2.发表学术文章不少于3篇(中文学术文章不少于1篇),其中项目负责人以第一署名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层次,或中科院三区(SCI、SSCI等收录)及以上层次期刊,发表的学术文章不少于1篇;
所有依托本次专项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必须及时报送吉林省日本侵华历史研究中心(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满铁研究中心),在成果公开发表时需标注“吉林省社科基金满铁研究专项”(或项目编号)项目成果。
六、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标准
本次专项项目计划立项20项,其中:一般项目10项,每项资助研究经费4万元;博士青年项目10项,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评审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七、申报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结束后,吉林省日本侵华历史研究中心(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满铁研究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拟立项人选,按照规定程序报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审批后正式立项。
八、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项目实行线下申报。各申报单位需要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和本单位科研工作实际,择优确定申报人选和项目选题,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受理并报送,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逾期或不按规定报送(邮寄)申报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2.专项项目的经费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拨付,经费管理参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25年7月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活页(2025年7月版)》等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活页》一式6份。《申请书》《申报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如含敏感涉密信息通过刻录光盘形式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下载)
4.项目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严格遵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1.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8月28日当天下班之前将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学校科学研究处。
3.2025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中的间接费用,按照间接费用基础比例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40%填报,管理费只能从间接费用中提取,提取标准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度的2%。间接费用里至少填写管理费的额度。
学校联系人:卜元(企业微信同步)
电话:85716292
邮箱:505062810@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