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教育厅思政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统一受理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本次受理的结题项目为2024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除2024年度申请延期项目外,经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同意延期的往年项目均可申报。参加结题验收项目应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并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中 “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验收指标要求。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鼓励优先选择“免答辩”。符合“免答辩”标准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省级复核后即可结题;如省级复核存在异议,有一次补充材料的机会,如仍未达到“免答辩”要求,则需根据复核意见参加答辩或不通过验收。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2.答辩流程。参加答辩的项目于12月9日至11日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进行,答辩由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组成。答辩依托“腾讯会议”软件,采取专家现场集中、项目负责人远程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结题申报工作说明
1.结项基本信息采集。拟验收项目负责人需首先完成项目验收基本信息的提交。(操作说明:校园网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网上办事——科学研究处——省教育厅结题验收——验收信息采集表);手机端同步。
2.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按照要求上传《成果验收报告》(含《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项目合同书》和《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论文正文首页;著作成果需提供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
3.各位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12月3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的《成果验收报告》到相关部门盖章。其中《经费决算表》到财务处盖章,《成果验收报告》封面、《学校审核意见》及《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到科学研究处盖章。电子版上传截止时间:12月4日1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4.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项目验收报告书和结项证书。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给予半年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注:1.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相关流程,参看附件5《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流程及操作说明》(如有需要)。
2.如有线上填报不了结项材料的项目,需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称:XX学院+思政专项)。
3.《吉林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2024年之前(含2024年)应结,但本次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附件4:《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未结题情况汇总表》,12月3日下班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指定邮箱。
4.请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学校联系人:
卜 元 (企业微信同步)
邮箱:505062810@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