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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1    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材料审核要点

各单位要以提高申报质量为目标,既保护申请人的科研积极性,又适当控制申报规模,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申报材料涉及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学风文风等方面问题的,应由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科研部门审核把关。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3.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课题组成员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

4.不采用2026年5月新修订《申请书》的;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课题论证活页》中出现包含前期研究基础在内的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

5.《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或《选题说明》超过300字的;在申报系统中未如实填写论证字数的。

6.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6年6月7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同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

7.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我办通报批评的。

同时,要对以下情形重点审核把关:

1.需重点审核担任校级行政领导职务的申请人是否能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开展研究。为防止行政领导以“学术挂名”挤占申报资源,不鼓励担任校级行政领导职务的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

2.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须着重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

3.新申请课题与本人此前承担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选题相似度较高的,须着重审核是否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是否存在重复申报。

4.申请人填写的前期成果中,有在国(境)外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的,须着重对相关论文和著作进行意识形态把关。

二、倾斜政策

对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及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学者,直接推荐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9日前根据申报情况统计符合条件的信息,并填写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505062810@qq.com

联系人:卜元(企业微信同步)

科学研究处

2026521

  • 附件【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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