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要求
软件著作权人为长春工业大学。
学生申请软件著作权,必须有指导教师参与,同时经过所属学院同意后方可申请。
软件著作权授权后,著作权证书要主动交予学校科研处。
二、申请方式
方式一:由第一作者通过网上自行撰写软件著作权申请相关材料,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
方式二:由代理公司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申请相关材料的提交。
三、申请流程
1、审批备案:通过上述方式一和方式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均需填写《软件著作权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经作者本人、学生指导教师、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后提交至科学研究处,进行备案盖章。
2、按方式一申请软件著作权的,需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址:http://www.ccopyright.com.cn/),选择机构-员工账户登录系统,点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选择“我是申请人”,进行登记录入。每学院一个申请账号,由学院科研副院长管理。按方式二申请的,可委托代理机构使用本学院账号进行登录,办理相关申请业务。
3、加盖学校公章:需在学校新OA系统上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版权局系统生成)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到人事处申领)等相关材料,并携《软件著作权审批表》到科研处进行审核。
4、教职工获得证书后请及时录入本人的科研系统(同时上传证书PDF版和软件著作权审批表PDF版),并携证书原件及软件著作权审批表到科研处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软件著作权申请审核通过后,经科研处盖章的《软件著作权审批表》由作者本人保管,可作为相关证明,原件仅此一份,丢失不补。
申请内容必须保证原创,通过抄袭、剽窃等不正当手段,或捏造、编造数据等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由个人及其指导老师负责,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要求
专利权人为长春工业大学。
学生申请专利,必须有指导教师参与,同时经过所属学院同意后方可申请。
专利授权后,专利证书要主动交予学校科研处。
二、申请流程
1、由发明人代表学校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材料(两种方式可选)
a.通过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进入“吉林专利市场”微信公众号,点击“资讯服务”中“使用指南”,了解平台功能,进行个人专利事务管理。由第一发明人(指导老师)按要求上传专利材料并联系学院审核员审核;由各学院科研副院长负责该平台后台审核管理工作。上传专利申请、补正文件时需一并上传经学院审签的《专利申请审查表》扫描件,纸件交至科研处,办理其他专利事务需一并上传经学院审签的情况说明。
平台咨询电话:18514329613。
b.通过代理申请
如需加盖学校公章:在学校新OA系统上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委托书(代理公司提供),并携《专利申请审查表》到科学研究处审核,然后到学校办公室进行盖章,最后交给代理公司。
2、无论通过何种方式申请专利,都需填写《专利申请审查表》(见附件),经作者本人、学生指导教师、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后将纸件提交至科学研究处,进行备案。教师可登录http://cponline.cnipa.gov.cn/及http://cpquery.cnipa.gov.cn/ 查询专利状态。
3、教职工获得证书后请及时录入本人的科研系统(同时上传PDF版电子证书),并携专利证书复印件到科研处进行审核。
4、教职工核对本人科研系统内授权专利信息状态。
三、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审查表》经学院审核后,由作者本人和科研处保管,可作为相关证明,丢失不补。
专利申请内容必须保证原创,通过抄袭、剽窃等不正当手段,或捏造、编造数据等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由第一发明人及其指导老师负责,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知识产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流程
预审条件:新专利申请,且专利案件属于长春保护中心服务的技术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化农业产业领域的共 123 个国际专利分类(IPC)主分类小类和 34 个洛迦诺分类小类。(具体分类号详见附件1)。
预审说明:
1.预审前请仔细阅读专利快速预审相关附件所有内容,需将审签盖章的发明人承诺书(专利快速预审压缩包内附件2)、专利申请审查表(附件3)交至科学研究处1354室。
2.由各学院科研院长负责预审系统账号管理工作。预审系统内需要上传的材料有(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主视图、立体图、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外观设计请求书(其中视图类别可根据申请需要选择性提交);(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3)发明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如有)、摘要附图、发明专利请求书。(4)第一发明人身份证,自查表(附件4),承诺书(附件5)。
3.专利预审申请提交成功后,长春保护中心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根据上述整体的审查结果,形成长春保护中心预先审查结论,如存在缺陷,将缺陷告知申请人。
4. 发明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通过长春保护中心预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发明人要立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该专利申请,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缴费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反馈给长春保护中心,长春保护中心审核合格后进行标注,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此专利的快速审查申请。未能通过长春保护中心预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非快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下列各类专利申请不得通过快速审查通道进行办理
1. PCT国际申请
2.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3.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4. 分案申请
5. 保密申请
特殊说明:下列情况,取消发明人使用预审系统的资格,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提交虚假材料的;违反国知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局令第75号)有关规定的;专利申请经预审合格、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多次违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及《承诺书》要求,导致专利快速审查无法顺利进行的;提交专利预审材料质量不高、经过反复多次修改仍达不到预期要求,半年内,此类预审材料占该发明人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的50%以上的;未经允许修改、盗用预审系统内信息或挪作他用的。
长春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431-8078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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