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公告

指南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指南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教育厅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7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年度科研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920202021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8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科学项目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要求。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题课题”。其中设A类5%左右、B类10%左右、C类15%左右,评价等次将在结题证书中予以标注;评选出双30佳“最具转化价值成果”和“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并颁发证书。

3、各学院在11月21日前将《2022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505062810@qq.com邮箱,纸质材料于11月23日下午3:30之前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4、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三、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万字);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2-4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

联系人:周涛  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科研处

20221027

 

 

上一条: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吉林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路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