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今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及重点工作安排,为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从认真组织开展好重大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出发,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规划一批研究课题,现决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题
1、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
2、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
4、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研究;
5、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研究;
7、“两个毫不动摇”与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研究;
8、中国共产党创新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深刻内涵与体制机制研究。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
1、构建长春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2、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研究;
3、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4、长春市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研究;
5、长春市积极融入区域融合发展格局路径研究;
6、长春市加快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7、长春市推进科技创新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研究;
8、长春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研究;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长春路径研究。
(三)法治研究专题
1、长春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研究;
2、以法治之力保障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研究;
3、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
4、科技赋能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策略研究;
5、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四)其他相关课题
1、长春市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活化利用研究;
2、长春市宣传话语体系重塑路径研究;
3、人工智能在长春市交通系统中的应用研究;
4、乡村振兴背景下长春市农村社会治理研究;
5、长春现代化建设的阶段特征和实现路径研究;
6、长春建设人才高地的策略与举措研究;
7、长春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8、长春市大学生就业能力与现状研究;
9、打造具有长春特色的志愿服务体系路径研究。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上述31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原则上只立一项。此外,市社科办还将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现实问题,确立一定数量的自选课题(题目自拟),具体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2、市社科办将对所有课题指南项目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社科办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待结项后确定,其中“法治研究专题”经费由长春市法学会负责拨付。
3、对各科研单位组织申报的自选课题,经市社科办评审后,符合要求的,纳入2025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三、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每个申请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2、正在承担2024年度长春市社科办课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上交2024年度课题结项材料,否则不得申报。
四、申报时间
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3月19日--3月20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报送到科学研究处,电子版材料(命名: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学院)、《2025年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结项项目汇总表》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评审
长春市社科办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获得同意立项的课题通知有关单位。
六、成果形成及研究期限
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要在一年内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延期。
注: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2024年及以前(含2024年)的项目,需要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参看附件中的结项须知。
学校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邮箱:505062810@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