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公告

指南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指南公告 > 正文

长春工业大学关于横向科研项目小额自驾燃油费报销审批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5    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研项目中燃油费用的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规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油费支出范围

横向科研项目燃油费支出必须严格限定在与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直接相关的车辆燃油消耗。严禁报销与项目研究无关的私人用车或其他无关活动的燃油费用。

二、审批流程

各位横向科研项目成员教师可以通过手机企业微信、电脑端网页两种方式申请。①手机企业微信的申请方式:打开企业微信,依次进入工作台→办事大厅→办事,在左侧部门选择框选中“科学研究处”即可进入申请界面;②电脑端网页申请方式:从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登录后,依次点击“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科学研究处”。进入申请界面后,在右侧的功能模块中,择“横向课题小额自驾燃油费审批表”在线填写后提交。

成员教师(申请人)负责在线填写燃油费审批表,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整理并粘贴所有报销凭证。

证明人:证明燃油费使用情况与线上证明审核。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经费报销的直接责任人,须对燃油费支出的真实性、必要性、相关性进行实质性审核,确认无误后线上审批。

学院/部门审批:申请人所在学院科研副院长,负责对报销业务进行审签(如负责人是科研副院长,则由院长审核)

计划财务处:学校财务处对报销材料进行最终复核,重点核查票据真伪、审批手续完整性、资金预算符合性等,无误后办理报销业务

三、监督与责任

单位应加强对横向课题燃油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虚报、冒领、套取燃油费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回违规资金,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暂停经费使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所有横向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并严格遵照执行。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015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5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5年度长春市支持获奖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申报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