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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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6    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系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执行期满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做如下要求:

一、验收程序及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于2026年12月30日前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https://www.jlkjxm.com/);

(二)科学研究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吉林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相关处室网上审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四)省科技厅将对审查合格的项目择期组织专家召开项目验收会。

二、验收范围

2024年度及2024年度以前立项超期未验收项目。

三、验收材料清单

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上填写);

2.验收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模板下载网址:https://www.jlkjxm.com/public/news-list.html?columnId=2):

(1)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注意不能用科技报告代替验收总结报告,上传文件命名为“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2)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及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及经济指标的专项审计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上传加盖财务章的纸质版文件的扫描件,签字、盖章及落款日期必须完善。上传文件命名为“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重点研发项目、技术攻关项目、“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需要提供证书扫描件)。验收系统中应该上传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和带水印的科技报告(科技报告模块可下载),科技报告应附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后面,合成一个PDF文档上传。上传文件命名为“科技报告及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4)取得专利、软件、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扫描件),项目不涉及的,上传空白文档,上传文件命名为“无此项”;

(5)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扫描件),项目不涉及的,上传空白文档,上传文件命名为“无此项”;

(6)检验报告(扫描件,包括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专家现场测试报告),项目不涉及的,上传空白文档,上传文件命名为“无此项”;

(7)出版专著清单、专著首页以及能够证明项目组成员参与编撰、能够证明专著与项目相关性的页面(扫描件),发表论文清单、论文首页以及标注资助资金号页面;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如研究生毕业论文首页等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资助号等内容需要用黄色标亮或圈出。上传文件命名为“专著、论文成果及人才培养”。

按照科技厅申报指南要求,“省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需要标注任务书编号,且仅能标注 1 项最直接相关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助字样。

(8)任务书(扫描件);

(9)其他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会后完善材料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验收会专家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在验收会后5 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同时上传专家签字后的验收意见和专家组成员名单(验收会现场会发放),点击提交,学校科研处推荐至科技厅相关处室。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系统中下载带科技厅红章和验收证书编号的验收证书,请彩打两份至科研处1354室加盖“长春工业大学科技成果专用章”后,报送至科技厅相关处室备案。

五、校内备案记录

扫描盖章的验收证书PDF版,在长春工业大学新科研系统中的“项目结项”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扫描版,联系科研处审核,审核后项目状态为“完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    马辉      电话:85716256、85716280

科学研究处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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