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9/15 8:57:29][阅读25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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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2015年9月7日省财政厅、教育厅召开联合会议,会议精神传达如下:要求加快2013年、2014年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年底前必须全部支付完毕,否则视为已完工项目余款及长期未实施项目闲置资金,将采取强制收回措施,不再回拨,并且按照收回的资金额度,扣减学校2016年的财政专项资金拨款额度。因此资金支付不及时不仅会影响项目的执行,更会严重影响2016年全校的财政专项资金拨款。 另外2015年上半年,财政针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已经全部收回,在学校与财政多次沟通并承诺年底之前全部执行完毕的情况下,2013年第一批专项资金已回拨到位,按照原有项目用途可以继续使用,因此,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完成资金的支付,务必于年底之前支付完毕。 2013年财政专项资金(第一批拨回)明细表.xls 2014财政专项明细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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