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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教育厅组织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5    来源:     点击:
[2015/9/15 10:26:00][阅读3135次]

各单位、各研究所:

吉林省教育厅将于近期集中开展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查看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5年10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2012、2013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2014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

二、验收工作程序

需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

(1)《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提交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吉林省教育厅 “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纸质版一式1份待答辩时使用。

注:

A. 封皮:“成果编号”不填;

B.课题名称”要与合同名称一致;(务必注意!)

C.“学科方向(代码)”,填学科名称汉字及4位数字代码;

D.“项目所在学校”填长春工业大学;

E.“验收意见”和“组织验收单位意见”不填;

F. 保证“验收成员名单”、“验收意见”、“组织验收单位意见”在同一页面。

要求:

A. 成员名单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包括顺序);

B. 研究内容及成果形式必须与合同一致;

C. 研究期限必须按合同要求进行。

以上事项若有任何一项变更,均需填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新加入成员或成员顺序上调需附上该成员的成果(如发表文章)复印件。

3)验收材料。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纸质版一式2份由项目负责人保存,其中1份待答辩时使用,1份答辩通过后报送学校存档。

  验收材料包括:

 (1)成果验收报告书

(2)验收材料:合订成1册(必须有目录)其顺序为:

A.科研项目合同; B.论文原件及复印件;C.著作;D.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使用单位证明需加盖公章)。

 电子版:A.B报送pdf格式扫描件,D为word格式(使用单位证明需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名以“社科项目合同”等分别命名。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2日15:00前,提交《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件1份、《验收报告书》电子版、《验收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每个项目为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合同号+负责人姓名,例如:2011203张三)。不能按时结题的延期申请纸件一式2份一并报送科研处。

学校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邮    箱:505062810@qq.com

教育厅社会科学项目联系人:尹航

联系电话:82741626

附件:

长春工业大学汇总表-空白.xlsx

教育部学科目录(2011一级目录参考).doc

教育部学科目录(1997二级目录参考).doc

研究报告格式.doc

教育厅人文社科基地结项报告书.doc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书.doc

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xls

 

 

 


无附件

上一条: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通知
下一条:(转)关于2013年部分专项回拨资金及2014年专项资金抓紧支付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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