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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了《2015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二)》。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和专项类别 1、软科学研究专项 2、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专项 二、申报程序
请登陆长春科技网“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认真阅读申报系统使用说于2015年7月15日17:30准时关闭。 三、申报要求
1、同一申报单位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 2、已有两项或以上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 3、已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满,未参加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且距申报截止日未满三年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3年(按计划申报截止日算起)。 四、联系方式
创新服务中心电话:88779538、88779775,联系人:李梅、陈泰峰。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府政务中心四楼A区长春市科技局窗口。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88987586、81736646,联系人:孙洪江、巩明。 2015年度长春市科技局软科学指南.docx 注:申报老师请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如果需要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号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号,请打电话咨询。请将在线打印的《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及身份证原件在7月9日下午4:00之前送到科研处(1354),以便于送到长春市科技局统一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方可在线录入项目研究内容等信息。 网上申报资格审批通过的老师,请于7月14日16:30之前完成网上申报信息的录入。 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电子邮箱:50506281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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