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8 14:09:24][阅读25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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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市本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长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与项目内部管理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14年度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执行情况调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范围 列入2014年度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调度内容及要求 1、认真填写《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1-6月)》(见附件),此《报告》将做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2、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1-6月)》返回市科技局相关处室; 3、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技术和经济指标的,须在《报告》中做出特殊说明,经项目单位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科技局相关处室备案。不能合理说明情况的,按《长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将被列入市科技局项目数据库黑名单,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三年内取消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推荐上级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三、处室联系方式 1、法规处:88777252,联系人:朴 兵附件: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doc 注: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将报告在7月14日下午4:00之前送到科研处(1354)。 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邮箱:50506281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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