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 17:57:57][阅读29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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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有关要求,现在省属高校范围内进行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本次省内遴选申报工作,以省教育厅为申报单位,由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本次省教育厅申报限额为80项,请各高校按照规定要求,严把质量申报关。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指导。二、申报资格与要求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三、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材料报送联系人:姚伟亮 联系电话:13944158986省教育厅联系人:尹航联系电话:0431-82741626 学校材料上报时间:说明:为确保我校报送材料符合教育厅规定,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以上规定整理好所有材料,并于3月7日---3月8日15:00之前送到科研处。联 系 人:卜元联系电话:85716292 省教育厅通知链接: 社科司通知和附件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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