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2 10:46:55][阅读26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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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我办将对2011年度及以来立项到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检查清理(2010年度及以前立项到期未完成的项目,已作终止研究撤项处理)。各相关项目管理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在研项目督促检查工作。截止2014年12月30日,属于检查清理的项目务必将相关结项材料报送我办(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者,我办将对其作终止研究撤项处理。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终止研究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并在“吉林社科规划”网站上公示。 请各相关单位抓好相关情况的检查清理工作,并将本单位的有关情况报我办。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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